***证-***证明模板格式

证书兼职注意事项有哪些?
证书***需要注意些什么事项呢?那些行为不会认定为“挂证”呢?目前新证的下发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***公布了2021年第6批一级建筑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,和第7批初始注册审查意见,相关情况如下表所示:
从表中学吧网校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原因主要集中在“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”。这种情况是容易出现在总公司、分公司之间:
注册在总公司A,但是人在分公司B,社保也在分公司B,这种情况是存在的。因为分公司B为非独立法人,属于总公司A派出机构,与总公司A属于一个法人主体,即为同一个单位,所以这种情况是“人证合一”的,不属于“挂证”行为。
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,但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人员,以下6类情形,原则上不认定为“挂证”行为:
2、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,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,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;
3、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、工程监理、工程造价单位聘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,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;
4、属于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;
5、因企业改制、征地***等买断社会保险的;
6、有法律法规、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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